阅读,从图书馆出发。为鼓励广大师生读者走进图书馆,充分利用图书馆馆藏文献资源,在阅读中掌握专业知识、提升文学素养,特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校园“读者之星”评选活动。
一、评选时间
2024年5月10日-5月25日
二、承办部门
图书馆 学生工作处 各二级学院
三、评选对象
全体在校师生
四、评选细则
1.评选名额
(1)学生“读者之星”:按学院分配名额(见附表1)。
(2)教师“读者之星”:全校共评选6位老师(图书馆教职工不参评)。
2.评选要求
(1)年度纸本图书借阅量位居全校师生前列,统计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;
(2)目前没有未处理的图书借阅违章记录;
(3)学生“读者之星”要求学习成绩、思想品德及日常表现优秀,无处分记录。
3.评选方法
(1)图书馆统计出各二级学院借阅排行前5名的学生读者,作为候选人推荐至各二级学院审核与遴选;
(2)各二级学院从学习成绩、思想品德及日常表现等方面综合考察被推荐读者,从被推荐读者中择优选定学生读者;
(3)通知获选的学生读者填写登记表(附表2);
(4)符合条件并通过学院审核的学生读者被评为2023年度校园“读者之星”;
(5)图书馆统计出教师读者(图书馆教职工除外)中借阅排行较前者,满足评选条件的前6名教工读者获评2023年度校园“读者之星”。
4.评选奖励
(1)给每位2023年度校园“读者之星”颁发证书和奖品;
(2)图书馆将通过校园读书节专题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活动展板、校园展示橱窗等平台,宣传展示每位2023年度校园“读者之星”的风采。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