骆何民写给妻子的遗书
枚华:
永别了!望你不要为我悲哀,多回忆我对你不好的地方,忘记我!好好照料安安,叫她不要和我所恨的人妥协!
母亲、开万报兄处不另!
仲达留
卅七、十二、廿七
(1948年12月27日)
骆何民(1914—1948),原名骆家骝,又名骆仲达,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。小学毕业后进省立第八中学求学。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,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32年,任共青团上海沪西区委宣传部部长、组织部部长,1938年后先后在《国民日报》《开明日报》《文萃》周刊工作。1947年7月21日,和陈子涛在家中被捕。1948年5月被押解去南京,同年12月27日在南京雨花台被秘密杀害,时年34岁。
这封绝笔信,是1948年12月27日在临刑前,骆何民烈士写给妻子费枚华的。这份遗书,是骆何民烈士匆匆写在一张手纸上,并通过一位医生带出来的。在生命的最后时刻,骆何民烈士在这仓促中留下的短短几十字,感情浓烈,让人泪目。
作为一个丈夫,这片言只语中表达了骆何民烈士对妻子的挚爱,“永别了!望你不要为我悲哀,多回忆我对你不好的地方,忘记我!”只有心中怀有怎么样的爱,才能说出这么深情的话语?烈士希望妻子能够好好活下去,一定可以看到胜利的那一天;也希望妻子忘记自己,这样妻子才不会在痛苦中生活。
作为一名父亲,骆何民烈士对孩子的感情更是复杂,“好好照料安安”,对妻子的一句简单嘱托,既有烈士对孩子的不舍,也有对孩子的愧疚,更有对孩子无限的期待。
作为一名革命战士,“叫她不要和我所恨的人妥协”,仅仅一句话的嘱咐,骆何民烈士想表达的情感都在里面了,这句话饱含了一个革命者对亲人的眷恋和牵挂,对反动派的痛恨和蔑视,也饱含了烈士面对屠刀视死如归、永不屈服的大无畏精神,饱含了共产党人钢铁般的坚定意志和不可动摇的革命信念。
(稿件来源:人民网)
(朗读者:21小教一顾晓蕾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