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2020年度校园“读者之星”评选的通知

第十八届校园读书节系列活动

发布人:图书馆发布时间:2021-04-25浏览次数:1350

各位读者:

为鼓励广大师生读者走进图书馆,充分利用图书馆馆藏文献资源,在阅读中掌握专业知识、提升文学素养,特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“校园读者之星”评选活动。

一、评选时间

2021年4月25日-5月25日

二、承办部门

图书馆、学生工作处

三、评选对象

常州工学院全体在校师生

四、评选细则

1.评选名额:

(1)学生读者之星:按名学院分配名额(附件1);

(2)教师读者之星:5个名额(图书馆教职工不参评)。

2.评选要求:

(1)年度纸本图书借阅量位居全校师生前列,统计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;

(2)目前没有未处理的图书借阅违章记录;

(3)学生“读者之星”要求学习成绩、思想品德及日常表现优秀,无处分记录。

3.评选方法:

(1)图书馆利用汇文系统统计出各二级学院借阅排行前5名的学生读者,作为候选人推荐至各二级学院审核与遴选;

(2)各二级学院从学习成绩、思想品德及日常表现等方面综合考察被推荐读者,从被推荐读者中择优选定学生读者;

(3)通知选中的学生读者填写《常州工学院校园读者之星评选登记表》(附件2),将登记表及个人生活照要求JPEG格式,大于500万像素清晰)于520日前发送至邮箱tsg@oa.czu.cn,邮件主题为“学院名+校园之星”;

(4)符合条件并通过学院审核的学生读者被评为年度校园“读者之星”;

(5)图书馆汇文系统统计出的教师读者(图书馆教职工除外)借阅排行较前者,评选出5名年度校园“读者之星”。

4.评选奖励:

(1)给每位年度校园“读者之星”颁发证书和奖品;

(2)对每位年度校园“读者之星”的风采,图书馆将通过校园读书节专题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活动展板、校园展示橱窗等方式加以宣传展示。


附件1:校园“读者之星”评选名额分配表.docx

附件2:校园“读者之星”评选登记表.docx



图书馆 学生工作处

2021年4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