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关于开放日期和图书超期处理等事宜的通知

发布人:图书馆发布时间:2020-03-03浏览次数:699

各位读者:

   疫情迟滞了大家返校的脚步,但不能阻挡各位学习的热情。近来,很多读者通过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后台、QQ群等途径咨询图书馆开馆日期、借阅图书超期处罚等问题,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
   1.图书馆寒假期间闭馆不开放,具体开放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情况确定,届时会在学校网站、图书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。

   闭馆期间,图书馆所有电子资源正常开放、免费获取,科技查新、在线咨询等服务正常开展,所有读者可通过图书馆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获取有关信息。

   2.应还日期在2020年1月10日至正式开馆之日的所有图书,归还期限将统一顺延至正式开馆之日后两周。

   3.图书馆自2019年9月起已取消超期罚款制度,因此所有图书不会出现超期罚款问题。

   没有一个冬天不会过去,没有一个春天不会到来。我们在即将百花竞妍的校园里期待着再和大家一同畅游书海!



图书馆

2020年3月3日